一、實施背景、依據和目標
2003年4月,清遠市按照廣東省的統一部署開展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編制工作,也是清遠市1988年成立地級市以來第一次全面系統綜合的進行水資源規劃,并于2006年10月完成了《清遠市水資源綜合規劃》的編制工作。清遠市的《清遠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所采用的現狀水平年2000年,距離現在已有16年,清城區在過去的15年中,GDP增長了15倍,常住人口增長了近60%,轄區范圍也增加了原清新縣的飛來峽鎮,原《清遠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涉及清城區的相關數據已不能符合清城區的實際情況和滿足清城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
通過編制《清城區水資源綜合規劃》,摸清清城區水資源及開發利用現狀。在分析水資源承載能力的基礎上,提出水資源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綜合治理、科學管理的布局和方案,作為今后一定時期內水資源開發利用與管理活動的重要依據和準則,扭轉不合理的水資源開發利用方式,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和保障清城區人口、資源、環境生態和經濟的協調發展,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精神和踐行水生態文明建設、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根據上述有關精神,我區組織編制了《清城區水資源綜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二、《規劃》主要內容
(一)《規劃》的內容:水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價、需水預測、節約用水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水功能區劃與水質目標、水功能區水域納污能力、污染物控制量與削減量、水資源質量保護措施、污水處理與回用規劃、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設)、水資源綜合配置、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總體布局與實施方案
(二)《規劃》的范圍:本次規劃范圍為整個清城區,總面積約1296km2,下轄鳳城、東城、洲心、橫荷等四個街道和源潭、龍塘、石角、飛來峽等四個鎮以及國營銀盞林場。
(三)《規劃》的任務:
一是水資源及開發利用現狀評價。系統地調查評價清城區水資源的數量、質量、可利用量及其時空分布特點和演變趨勢,全面準確地評價本地區水資源條件和特點,分析現狀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平。
二是經濟社會指標與水資源需求預測。預測清城區各水平年經濟社會指標及與之相適應的生活、生產和生態環境需水。
三是制定水資源合理配置方案。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改善對水資源的要求及水資源的實際條件,進行各規劃水平年水資源供需“一次”、“二次”平衡分析,提出清城區供水工程規劃方案,制定清城區水資源合理配置方案,建立水資源應急方案。
四是提出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措施。通過強制節水,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削減污染物入河量,實施水生態系統修復、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全面推行河長制,保障清城區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四)《規劃》的水平年
規劃現狀水平年取2015年。本規劃上層的《清遠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清遠市流域綜合規劃》和《廣東省水資源綜合規劃》、《廣東省流域綜合規劃》的近期規劃水平年為2020年,遠期規劃水平年為2030年,本次規劃為與上位規劃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等協調一致,近期規劃水平年取2020年,遠期規劃水平年取2030年。